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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学习中心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4 04:07:24 作者:网络教育科 浏览量:4186

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学习中心缴费工作,完善校外学习中心缴费工作流程,提高网络教育学生学费核算和返还校外学习中心办学经费的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各校外学习中心应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各项费用收取的规定》、联合办学协议和学院相关要求完成每年每季的缴费工作。

二、缴费时间

各校外学习中心必须在当年531日前完成该年春季新生第一学年和上年春季老生第二学年缴费工作,1130日前完成该年秋季新生第一学年和上年秋季老生第二学年缴费工作,其他各季费用补交。

凡不按时完成相关年级缴费的校外学习中心,学院将按照“不缴费不安排期末考试”的规定,取消该校外学习中心该年级期末考试。如涉及毕业季学生未缴清学费的,学院将推迟发放该学习中心本届毕业学生的毕业证,直至本届学生费用缴清为止。

三、缴费流程

校外学习中心在上缴学费前,必须向我院学费管理人员提供本次缴费的学生明细表(样表可在学院网站“下载专区”-“网络教育科资料”中下载),双方核对无误后,将学费汇入西南科技大学指定账户,学校计财处根据学生名单开具专用收费票据,完成缴费工作,同时根据联合办学协议及时返还校外学习中心办学经费

四、针对部分校外学习中心只汇款,不提供缴费学生名单的,学院特规定如下:

1.未能及时提供学生缴费名单的校外学习中心将视其未完成缴费工作,期末仍未处理的,视为未缴费,将取消相应年级期末考试。如该校外学习中心有其他年级学生欠费的,将按学院数据直接冲抵所欠学费。

2.以前汇入至今仍未提供缴费学生名单的校外学习中心的款项,学院要求各学习中心务必在915日前提供相关汇入学费的缴费学生名单,完成汇入款项的清理工作。逾期仍未提供缴费学生名单的,学院将根据其在籍学生的实际情况,直接支付其他各年级学生的欠费。

五、学院负责收费工作的联系人:钟斌,电话:0816-6089266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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