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毕业证申请办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25 16:15:37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10358
毕业生毕业证书办理是一项政策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根据四川省考试院规定,每年6月、12月办理两次毕业证书。毕业生办证工作应按照以下条件及流程准备相关资料,希各助学中心及考生依照规定有序地做好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作。
一、 毕业生申请毕业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按照省考试院当年教学计划审定课程统考和省考成绩全部合格,完成规定的学分。
3、本科生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且成绩合格。专科生完成毕业实践考核且成绩合格。
4、本科毕业生应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通过省考试院的专科学历审核。
5、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考生应在毕业条件具备后每年5月、11月毕业预提下发后及时向所在助学中心提出办证申请并按下列要求提前做好办证准备。
二、申请办理毕业证的程序
1、接收查看毕业预提。毕业预提下发时间:上半年5月下旬,下半年11月下旬。
2、学生提出毕业申请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打印学生学籍表附在申请表后。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准考证正面清晰的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上,学生本人核对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与本人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确认信息完全无误后签名。核实无误签名后出现的错误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3、上报《专科学历信息审核》电子表。凡学籍库中论文成绩为161以前的尚未审核过专科学历信息的,需在毕业生预提名单下发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专科学历信息审核》电子表,待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毕业证。
4、助学中心再次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助学中心核验学生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再次核对信息,若发现考籍上述基本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不得接收学生的毕业申请,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申请修改考籍后方能毕业。如因助学中心未核查出学生考籍错误而导致毕业证信息错误的责任由助学中心自负。
5、助学中心提交毕业申请。各助学中心根据毕业生预提名单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平台《毕业申请书》中逐一提交符合毕业条件能毕业的学生信息报自考办初审。
6、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书》一式两份及上传了学历信息的学生的专科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具体时间流程见当次办证通知)。
7、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和档案袋,并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毕业”并加盖公章,组建学生档案材料。
8、助学中心领取毕业证书。助学中心在接到学校自考办通知后,在所有经费交清之后由单位出具介绍信领取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