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课程转免考申请办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7 11:26:00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6694
一、免考申请条件
在籍(参加自学考试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均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相关课程的免考申请。
二、 课程免考的具体规定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在校生、毕业生原所学专业中与自考同层次、同名称的合格课程成绩。
2、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中有两个及以上准考证号申请合并考籍或更改课程专业码。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原所学专业中与自考同层次、同名称的合格课程成绩。
4、 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有对应转免课程的(详见附表)。
三、办理课程免考手续的时间
各助学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为3月5日前,下半年为9月5日前)将填好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及相关课程免考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西南科技大学自考办初审,并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规定缴纳课程免考审定费(8元/科)。
四、 办理课程免考需要的材料
1、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2、出具能证明已学课程取得合格成绩的正本材料(原件)。原属自考生则持毕业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 非自考生的学籍档案复印件可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部门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高校教务部门提供,但必须注明:"此材料却系×××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材料中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考生出示专科毕业证、肄业证原件,提供相应复印件,助学站点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验”并签名;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如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附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后。
3、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
五、如何录入转免考成绩
由各站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自考网络平台《免考管理》中自行录入(上半年在**1次,下半年在**2次),录入后将证明材料原件及申请材料邮寄到西南科技大学自考办初审并由自考办上报四川省考试院。资料收集截止时间上半年为3月5日,下半年为9月5日(省际电子转考截止时间为2月底和8月底)。
具体录入办法:有自考合格证书且课命课码相同的在一类中录入;自考毕业生、因计划调整课码做了变动的在二类中录入;非自考毕业生及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的转免在三类录入;外省转入的考试合格课程在转入手续齐全后在四类中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