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教师职责

发布时间:2018-05-07 13:56:20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4985

      一、监考教师应认真学习《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参加由各考点组织的监考培训,事先掌握监考要求,了解考场设置的基本情况。

      二、监考教师须至少提前1个小时完成考场的布置、检查工作。

      三、监考教师须在开考前45分钟到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到,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仔细核对试卷袋上的各项内容,检查试卷袋的密封情况,若有不符,应及时向考点主考人报告。

      四、监考教师须佩带统一的监考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对考场进行清理,逐一核实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

      五、监考教师要制止无有效证件或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六、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应检查考生是否对号入座,并督促考生将书包、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提醒考生将有效身份证件置于座位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核对。

      七、开考前10分钟,考生就座后,监考教师面向考生拆封试卷,宣读《考场规则》及该科考试的注意事项。同时由另一位监考教师清点试卷科目、数量,如有缺损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人。

      八、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分发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提醒考生查看试卷,若发现残卷、错卷,监考教师应立即向考点主考人汇报,及时更换。同时提醒考生认真填写答题纸上的姓名、学号、层次、专业、助学中心等项目。

      九、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教师须逐一检查每位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是否与应考本人一致,并要求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如有不符,责令考生终止考试、退出考场并向考点主考人汇报。

      十、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不得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聊天、阅读书报、接打手机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十一、监考教师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得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对于不听劝阻,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告考点主考人并及时处理。

      十二、考生若对试题文字印刷模糊不清提出询问时,监考教师应当众答复,不得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不得对考生答题有任何启发或暗示,试题有更正时应即时板书公布。

      十三、监考教师应认真监督考生考试,严格要求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若发现违纪作弊行为,应没收作弊证据,责令当事人立即退出考场,并如实将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填入《考场记录表》。《考场记录表》上应有两名及以上监考教师签字。

      十四、监考教师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允许考生离开考场;不得允许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以后,清点考生人数,在《考场记录表》上填写缺考考生信息;考试终止前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

      十五、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监考教师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题纸等材料反放在桌面上,有序退出考场,防止考生将试卷和答题纸等带离考场。监考教师在逐个回收试卷和答题纸后,应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清点、整理、装订,并认真核对《考场记录表》上实考人数、签到表人数与实际答卷份数是否相符;填写试卷袋上相应内容,并将《考生签到表》一份装入试卷袋内,一份粘贴在试卷袋外。

      十六、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整理好的试卷和答题纸交考点主考人验收。若答题纸出现漏装、错装或倒装情况,造成考生无考试成绩,责任由考点承担。

      十七、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以上职责,否则将按照《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事故类别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八、本职责解释权属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