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考教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7 14:01:08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5027

为进一步加强巡考队伍、明确巡考职责、固化巡考流程、强化巡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巡考教师资源库建设

(一)巡考教师资源库建设标准

1.巡考教师原则上应在全校范围内从事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中产生,代表学校参加自学考试巡考工作。

2.巡考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作风正派、敢抓敢管、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巡考教师应遵守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执行工作纪律,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4.巡考教师应了解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考试模式,熟悉考试相关文件和各项规定,能妥善处理考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巡考教师要身体健康。

(二)各助学学院根据巡考教师资源库建立标准向自学考试办公室推荐巡考教师。

(三)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各助学学院推荐的巡考教师,通过后方可进入巡考教师资源库。

二、巡考教师选派条件

各助学学院必须按照学校自学考试巡考工安排巡考教师,不按计划安排的责任由助学学院负责。

(一)巡考教师原则上从“巡考教师资源库”中产生。

(二)巡考教师必须参加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统一培训才能获得巡考资格。

(三)巡考教师由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考试工作需要派出。

(四)具有亲属关系的教师不能派往同一考点巡视。

三、巡考教师工作职责

(一)巡考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试卷,完善接交手续,并做好试卷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巡考教师到达巡考点后,应及时与相应助学中心完成试卷交接工作,并参加助学中心召开考务会,以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地开展。

(三)巡考教师必须配戴统一的巡视牌提前到达考点,检查考点的考前准备工作,如发现问题,责成考点主考人立即整改。

(四)巡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开始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考务办公室,监督检查各考场监考教师的试卷领取、分发情况。

(五)考试进行时,巡考教师必须对考场进行巡视,监督、检查考试的实施情况,协助做好考试工作。

(六)巡考教师需在巡考过程中拍摄考场布置、考务会、考场纪律等考试相关照片,巡考结束返校后交自考办相关工作负责人处,作为巡考资料以备检查。

(七)巡考教师必须严格维护考场纪律,若发现违纪或作弊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八)巡考期间,巡考教师必须妥善保管试卷,若遇泄密、失密等情况,应立即报告自学考试办公室。

(九)由于试卷印刷有误或因不可抗拒原因,需要延长或变更考试时间,必须立即报告自学考试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十)考试结束后,由巡考教师检查、清点答题试卷,密封试卷袋,完成试卷回收工作,同时填写巡考记录表。

(十一)考试结束后,巡考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并将答题试卷、考务委员会名单、考试安排、巡考记录表、拍摄照片及助学中心报送的其它材料交自学考试办公室。

(十二)巡考教师巡考期间必须严格履行巡考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四、巡考教师在巡考过程中出现下列问题之一,取消巡考资格

(一)因监督检查不力,造成试卷装订混乱现象严重的。

(二)因监督检查不力,出现试卷错发、漏发,对考试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的。

(三)因工作失职,出现答题试卷丢失、损坏等情况,对考生成绩造成影响的。

(四)违反巡考纪律,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与监考教师聊天干扰监考工作,进行与考试无关活动的。

(五)不能正确把握政策要求,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及时处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因监考教师不负责任出现考场纪律混乱,未进行有效制止的。

(七)利用巡考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或向助学中心提出与考试无关要求的。

(八)其它应取消巡考资格的情形。

五、本办法由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