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10:39:02 作者:敬淇文 浏览量:3403
学校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点: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校外教学点依法依规办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学校将组织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积极开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自查内容
(一)办学资质
1.是否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是否存在“点外设点”等违规办学行为。
(二)基础条件
1.是否具有固定的、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同时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
2.是否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
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队伍建设
是否配备与自学考试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专兼职管理人员数与在籍学员数比例不低于1:200,专职管理人员不低于3人。
(四)经费管理
1.是否严格执行西南科技大学确定的收费标准;
2.是否存在代收费或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
3.是否隐瞒、截留、占用、挪用和坐支学员费用;
4.是否存在买卖生源等情况。
(五)招生宣传
1.校外教学点使用的招生广告(简章)是否由西南科技大学统一印发,是否存在未经西南科技大学授权自行开展招生宣传;
2.是否存在虚假承诺、夸大宣传或委托其他组织(个人)代为招生宣传;
3.是否存在提供“代报名”“代学”“替考”等违规托管服务;
4.是否存在跨省开展招生和宣传。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各校外教学点自查阶段(3月29日-31日)
校外教学点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如实填写《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表》(附件),于4月1日前将《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表》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稿(双面打印)报送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站点建设办公室。
(二)现场抽查阶段(4月1日-2日):学校组织人员现场核查部分校外教学点自查情况。如被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抽查到的校外教学点,该校外教学点要实事求是的迎接检查。
(三)问题整改落实阶段(4月1日-2日):对在自查、抽查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学校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校外教学点将取消合作办学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外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即根本”的理念,杜绝思想麻痹、表面化、口头化、履职不主动等问题,加强安全工作的过程监管和纪律约束,确保风险可控。
(二)各校外教学点要把规范办学与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对照排查内容抓好风险排查,以查促建、以查促改。
(三)对不符合教育教学要求或条件较弱的校外教学点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校外教学点,学校将取消合作办学资格。
四、联系人及电话
招生与站点建设办公室 敬淇文 0816-6089265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表》
西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9日